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03日 11:32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清明小长假将至,4月4日—6日放假。为确保小长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同步推进,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把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各二级单位要加强教职员工教育引导,协助社区督促帮助教职工严格执行集中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规定要求。目前尚在境外和武汉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渝返岗。

(三)教职工非必要不得离渝。确需外出的,须向所在二级单位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报备行程,二级单位应报人事处审核同意。中层干部外出,按照学校现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四)坚决按照“五个一律”要求,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

(五)教学楼、图书馆、室内体育场馆暂不开放。

(六)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主动向所在单位和所居住社区报告,按照相应流程及时就诊。

(七)对于不执行、不配合属地管理和学校防疫规定的教职工,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严肃处理。

二、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一)加强留校学生管理。相关二级单位和学院对留校学生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和学习生活。

(二)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学工部、研工部要督促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教职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师生在外出踏青、登山、祭祀等活动中不得携带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不得携带火种到林区游玩,不得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主动消除陋习,提倡文明祭祀。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不得擅自外出游泳,不到校内外湖泊、水库、溪涧、池塘或工地水塘边玩耍,防止发生溺水事故。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外出踏青、祭祀等活动和外出、返校途中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摩托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超载、超速车辆,确保交通安全。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所辖区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能够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受理师生报警求助。江北校区管委会、通识学院要督促物业公司做好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工作。

(五)做好网络安全与舆情管控工作。党委宣传部、网络工作部、信息化办公室等单位要做好网络安全与舆情管控工作,及时报告处置有关情况。

三、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学校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保卫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二级单位要按照要求,落实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职责。后勤处、江北校区管委会、通识学院要检查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和迟报。

特此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

2020年4月2日

 

上一条:关于后勤处近期服务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重庆工商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