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至关重要,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和国家的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强化各中心、科室、公司、班组等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后勤处的责任
1、后勤处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处处长为后勤处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后勤处分管安全副处长为后勤处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后勤处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和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责任制。
2、指导各部门消除事故隐患,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3、各部门全面实现安全工作目标,无安全事故发生,对无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4、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后勤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一切奖励,事故责任人在一年内不得晋升、调资,并视情节和责任关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对因失职,渎职或严重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部门的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岗位责任人是具体责任人,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领导。制定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重要岗位或地点制度要上墙,要定期逐项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各部门要与室、班、组等层层签订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
3、强化安全管理工作,要严字当头,对违反安全工作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严查重处。严禁学生参加危险生产和一切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4、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抓好安全常规教育工作和专题教育活动。
5、采取积极措施,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本部门无一起涉及师生员工生命及财产的事故发生,其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1)在辖区内无因使用水、电、气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
(2)无重大火灾安全责任事故;
(3)无食物中毒、疫情暴发的责任事故;
(4)无因保管不善,贵重物品被盗的安全责任事故;
(5)无危房、护栏、坡岩垮塌造成的责任事故;
(6)无医疗安全责任事故;
(7)无所管车辆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8)无其他相关安全责任事故。
6、各部门加强安全自查,重点做好节假日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7、重视计划生育,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畅通安全信息通道,凡出现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一小时内必须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领导,不得对安全事故误报、瞒报、漏报、迟报。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保卫处备案一份,各部门和后勤处各存一份。
后勤处(盖章):
责任人签字: 部门责任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