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学校及后勤处安全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拟定完善饮食科所属食堂经营目标考核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饮食科自营食堂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学校财务内控制度,认真执行学校二级财务核算体系,做好自营食堂收入、支出、成本核算工作;对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督促自营食堂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在保证基本大伙和让利师生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经济效益。
五、负责学校外包餐饮公司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学校师生的餐饮保障,稳定食品价格,提高服务质量。
七、负责本科室员工的业务和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本科室的资产设备和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九、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负责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储存、生产、售卖等的管理工作。
十、在后勤处的领导下,接受学校资产、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做好自营食堂的资产管理、资金使用和经营管理效果评价,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一、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和防火预案,处理突发事件。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