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区交通车的监管
1.协助招投标中心做好校区交通车的招投标工作和合同修改、签订。
2.做好交通车的日常运行安排和监管,确保正常、有序运行。
3.完成新交通车运行安排、线路及站点熟悉等工作,为4月开始正式运行做好各项准备。
4.做好新交通车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5.完成车辆注册和驾驶员出入证、一卡通的办理。
6.做好交通车原驾驶员解除用工合同的相关工作。
7.督促做好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
二、观光车的监管
1.做好观光车日常运行监管,严谨超速超载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督促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安全行驶。
2.结合新观光车进驻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观光车的现场指导和监管力度(含假期、周末、晚上)。
3.协调新光车车辆进入学校测试,确定了观光车的类型,督促南部公交做好临时租用、正式采购观光车的的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新光车尽快到位。
4.协调做好观光车充电桩建设和调度岗亭建设的相关工作。
5.完成车辆注册和工作人员出入证、一卡通办理,共办理出入证54个、饭卡21张、注册车辆40台。
6.做好与原观光车营运公司的沟通协调,做好合同到期离场的房屋、资产交接和水电催缴等工作,协调其办理其他相关的离场手续。
7.完成涉及光观车相关意见的收集及回复工作。
8.督促做好疫苗接种、日报告及疫情防控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