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2024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2024年04月02日 14:53 杨梅 点击:[]

后勤处各部门:

学校《关于加强2024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现转至后勤处网站,要求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文件如下: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落实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以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作为学习重点,结合《重庆工商大学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资料(七)》,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扎实开展纪律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以清廉学校建设为契机,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创廉、青春倡廉、家庭助廉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崇廉敬廉践廉,推动形成学校全域性清廉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带头移风易俗,主动成为文明节俭低碳祭扫的引领者、示范者、弘扬者,坚决做到“八个严禁”,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节日期间,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或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机敛财;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或酒后上岗;严禁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落实师德师风相关要求,不发表不良言论,不发生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室、各二级纪委、各党总支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从严抓好作风建设一贯到底,成立作风建设督查组,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各单位落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受理处置师生反映的问题线索。各二级纪委、党总支如发现违规违纪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并根据指示开展相关工作。

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如实汇总、统计相关情况,于4月7日12:00以前报送《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联系电话:62769372;邮箱:jiwei@ctbu.edu.cn。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上一条:关于2024年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体检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选择体检医院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