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启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 20:14  点击:[]

全校师生员工: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校医院各区将于2021年1月1日起,门急诊收费均启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打印作为报销原始凭证使用。如您预留的手机号有变更,请及时到收费窗口变更手机号信息,以免影响电子票据获取。

获取财政电子票据操作流程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电子票夹”小程序-选择“重庆工商大学”可获取财政电子票据。首次查票需录入绑定的手机号。 

一、结算后,微信扫描导诊单电子票据二维码,→点击“领取票据”,→点击“完成”;扫描导诊单上左边二维码,进入电子票夹选择”我的票夹“即可查看电子票据

二、扫描左边二维码自助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即可获取电子票据。提醒:首次登陆需要录入绑定的手机号

 

 

重庆工商大学后勤处校医院

                                     2020年12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元旦”期间的廉政提醒 下一条:关于2021年元旦及寒假前校区交通车运行调整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