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对学生学习生活和推动我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起到了保障作用。学生在校学习和社会实践期间,一旦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除由居民城镇医保统一支付的费用外,学生还需自己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特别是意外伤残和意外事故医疗的费用高昂。大学生能够通过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生及家庭的经济压力。
一、参保对象
重庆工商大学在读学生
二、保险限期
2016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17年8月31日24时止
三、收费标准
15元/人
五、参保方式
南岸校区在校学生于2016年9月26至28日 (周一至周三)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江北校区在校学生于2016年9月23至24日 (周五至周六)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以年级或以班级为单位投保,请各位辅导员或班干部统计本班/年级投保名单,需提供名单纸质档以及电子名单excel表(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年级院系班级)前往校医院一楼办理学生意外保险。鉴于之前有部分同学交来的名单电子档内身份证号码信息错误造成投保失败,特此发给各学院辅导员名单检验工具以便学生自行检查表格中身份证号码是否错误。友情提醒前来交费的老师或同学携带好优盘。
格式模板:
xx级xx院xx专业xx班级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1 |
张三 |
130624199601130252 |
13883145875 |
2 |
李四 |
522423199507239627 |
1888315246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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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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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辅导员:张老师 |
交单人: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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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如有漏交的单个学生前往交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对于个别由于名单错误造成信息修改的手续和所有投保手续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及时予以完善,过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理赔资料收取地点:校医务室1楼
理赔资料收取时间:主校区每月12号上午9:30-11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江北校区每月27日上午9:30-11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保险联系人:15215100806贺涵
15902300319赵敏捷
后勤处 学生处 校医院
2016年9月21日
名单检验工具使用方式:
1.打开检验工具
2.将学生名单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复制粘贴到检验工具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栏,如果提示栏显示“错误”,即学生的身份证号码错误,需要修改。
(注:学生身份证号码须为文本格式,不能有空格,否则无法检验)